蘋果被自家員工告上法庭 涉嫌違反加州勞動法

責任編輯:editor005

作者:王金寶

2016-10-18 15:55:25

摘自:DoNews

據(jù)外媒報道,蘋果零售店前員工指控蘋果涉嫌違反加州勞動法(California Labor Code)的集體訴訟案將于當?shù)貢r間明日上午9點在在圣地亞哥高等法院開庭。

據(jù)外媒報道,蘋果零售店前員工指控蘋果涉嫌違反加州勞動法(California Labor Code)的集體訴訟案將于當?shù)貢r間明日上午9點在在圣地亞哥高等法院開庭。

該集體訴訟案名為“Felczer vs. Apple Inc.”,最早在2011年發(fā)起,于2014年提升為集體訴訟案。涉及所有當前仍為蘋果工作的員工,以及所有在2007年12月16日到庭審開審之前曾經(jīng)為蘋果工作的員工,總數(shù)約為18000人(截至2014年數(shù)據(jù))。

根據(jù)加州勞動法中規(guī)定,員工必須在任何時長超過5小時的工作期間被授予至少30分鐘的就餐時間,以及每連續(xù)工作4個小時要被提供至少10分鐘的休息時間。

而蘋果前員工指控稱,蘋果在庭審確立前四年,一直都沒有提供過這些法定休息時間。起訴方認為,蘋果并沒有依法給予零售店員工合理的就餐時間和休息時間,此外蘋果也沒有提供準確的工資清單。

原告方還指出,一些員工在離職后數(shù)周才收到最后那份工資支票。這些企業(yè)行為是有違法律的,因此要求蘋果補償損失,重新支付所有拖欠的工資,以及利息和司法訴訟費等。但原告方未給出一個具體的數(shù)字。

盡管過去兩年蘋果都否認涉嫌違法,并要求駁回集體訴訟,但法庭并未予以采納。如果最終和解達成,賠償將平分給所有參與集體訴訟的原告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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