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本本年度第5次采購價格等估算委員會于12月5日召開,公布了2017年度收購價格的計算基礎——系統(tǒng)費用和設備利用率等。
住宅太陽能的系統(tǒng)費用水平(2016年)(出處:經(jīng)濟產(chǎn)業(yè)省)
10kW以上非住宅太陽能的系統(tǒng)費用,從2016年度的計算基礎25.1萬日元/kW,下調為24.4萬日元/kW;設備利用率則從2016年度的計算基礎14%提高為15.1%。二者都會使收購價格從2016年度(24日元/kWh)進一步降低。
關于設備利用率,公布了2015年7月~2016年6月的統(tǒng)計數(shù)據(jù),10kW以上整體為13.8%,1MW以上整體為15.1%,1MW~2MW為15.0%,2MW以上為16.3%。大多采用太陽能電池板容量大于并網(wǎng)輸出的“過載”方式的2MW以上高壓項目,其設備利用率明顯提高。
關于10kW以下住宅太陽能的系統(tǒng)費用,委員會提出了遵循“在2019年度之前,使收購價格逐步降低到家用電價水平”的政策目標,分三階段下調的方案。明確了要將2016年的中值(新建)35.25萬日元分階段降低,2017年度降為33.60萬日元,2018年度降為32.21萬日元,2019年度降為30.84萬日元。
由此,住宅太陽能的收購價格將從2016年度的31日元/kWh(無設置輸出控制設備義務),向著“2019年度為24日元/kWh”的目標,在2017年度、2018年度分階段下調。
另外,風力、地熱、水力、生物質發(fā)電,由于開發(fā)之前的前置期長,因此可以設定多個年度的收購價格。本次估算委員會公布了各方式“最多3年”的事務局方案并取得了同意。為2017~19年度3年的收購價格確定創(chuàng)造了條件。